(圖/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提供)

〔本報綜合報導〕《鏡電視》爭議延燒,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22日指出,NCC審理鏡電視新聞台申設案許可補件超過30次,根本是在NCC主委陳耀祥護航下補到通過;鏡電視每月支付150萬元顧問費給鏡電視前董事長裴偉的停雲顧問公司,但該公司根本是間空屋,現場沒人辦公,將提案要求成立鏡電視調閱小組,釐清爭議。

《鏡電視》日前才爆發高層人事案風波,短短數月內就更換3位董事長,引發外界關注。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邱顯智、副總召陳椒華、幹事長王婉諭22日舉行「鏡電視黑影幢幢,陳耀祥護航到底」記者會,質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雖是獨立機關,審理鏡電視執照過程卻爭議不斷,還拒絕提供與鏡電視公文往返紀錄,獨立機關不應該成為特定人士亂搞的保護傘。

陳椒華指出,過去NCC審理電視執照案,不論是新發或展延,讓業者補件次數約在10次左右,但鏡電視新聞台新設案,卻在陳耀祥護航下共補件超過30次,根本是一補再補、補到過為止。此外,NCC審查鏡電視執照會議,僅陳耀祥、蕭祈宏等3位委員贊成通過,委員林麗雲與王維菁表達反對,在沒有共識的情況下,陳耀祥卻未進行表決逕自宣布通過,這不是在護航嗎?

NCC今年1月19日通過《鏡電視》新聞台申設案,要求鏡電視與《鏡周刊集團》須各自獨立營運,且負責人裴偉不得擔任鏡電視董事長、有給職職務、擔任顧問及參與公司營運,但在鏡電視執照通過後,裴偉隨即遭人檢舉在鏡電視擔任顧問領取高額報酬,明顯違反公司治理、新聞獨立。

王婉諭指出,裴偉擔任鏡電視董事長時,跟自己經營的停雲管理顧問公司簽顧問契約,每月支付150萬元,不僅兩家公司董事長都是裴偉,當時鏡電視的董事黃麟翔也是停雲的監察人。進一步追查發現,停雲設在台中市南區、隱身社區民宅的公司竟是間空屋,現場沒人住也沒人辦公,如此容易查證的事實,NCC卻選擇不調查就直接採信鏡電視回覆。

邱顯智表示,這次風波可見鏡電視和鏡週刊人事分割不清,週刊管理階層介入干預新聞;過去中天新聞台被撤照,是因頻道自律和內控機制失靈,不只不能維護新聞專業,更不能防止大股東介入新聞。《鏡電視》連番爭議顯示,鏡電視根本是以欺騙NCC的方式來取得執照,早已違反承諾並構成許可廢止事項,「NCC難道不用撤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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