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 2021 年 8 月

立秋時節魚兒肥碩 博斯騰湖迎來秋捕黃金季

〔本報特約記者 馬厚欽報導〕8月中旬,是中國大陸最大的內陸淡水湖博斯騰湖魚兒最肥碩的時節,也是漁民們一年當中最忙碌的時候。立秋時節,博斯騰湖秋捕拉開了序幕。博斯騰湖是新疆最大的漁業生產基地。近幾年,當地不斷加大博斯騰湖生態保護力度,實行人放天養的生態漁業模式,並投資實施了博斯騰湖上游水源地建設環湖濕地生物質檢等一大批生態修復工程。使博斯騰湖水體明顯改善,目前博斯騰湖魚類品種已達30多種,年產量約4000噸。每年8月至10月是博斯騰湖的秋捕黃金季,為了保護博斯騰湖漁業資源,避免過度捕撈,當地把秋捕黃金季的捕撈總量控制在1100噸左右。依託當地全域旅遊戰略的實施,漁民們也不僅僅是單一的捕魚作業,開始多元化發展,紛紛開起了農家樂、漁家樂。新疆博斯騰湖生態漁業有限公司生產管理處介紹,在捕撈過程中,要求漁民捕大放小,同時每年展開增殖放流活動,以保證當地漁業資源的可持續發展。

醫生只能治病 真正的健康卻要靠自己

■ 中研院生醫所兼任研究員 何美鄉 美國柯林頓總統第一次心肌梗塞,接受了心血管支架的治療之後, 又繼續他原本忙碌的生活模式。 數年後, 他第二次心肌梗塞再度接受治療。此後,他領悟到了:醫生只能治病,真正的健康卻要靠自己。 於是他開始改變生活模式。美國加州有一家健康管理中心叫 Kaiser (也是健康保險公司), 是一家以會員制度服務約4百多萬人的多功能健康管理機構,提供全備的醫療服務。你可以把它想像成一個提供醫療服務的健保公司(有點像台灣的健保,概括承受會員所有醫療問題)。很明顯的,在這樣的體系裡,所有的病人越健康,公司就越省錢(也就是越賺錢)。但醫療體系只能治病,無法提供健康,於是他們開始收集所有會員(也就是他們的病人)運動習慣的資料,企圖從中釐清健康與生活模式的直接關係,以作為激發健康生活模式的誘因。(Kaiser 對於促進健康生活模式的作為,非常值得另擇機會再來審視一番)。你能想像嗎?每一次你到門診去看病,不管你看的是什麼病,醫生都會花幾分鐘的時間,先問你有關每星期是否有做運動的習慣,是否每週至少有150分鐘的中強度運動(如快走),且每週至少5天有做運動。若符合此標準,就符合當下主流公衛體系(WHO、美國CDC、或台灣國健署)體力活動的建議。於是,長期下來,他們可以把會員就其運動的習慣分成三種類別:持續運動(每週150分鐘以上)、偶爾運動(平均每週10-149分鐘)、持續不運動(每週<10分鐘)。這樣的資訊有什麼用?當COVID─19疫情出現後,他們回溯性地分析,發現所有的會員感染了COVID─19之後,有持續運動的人,罹患重症或死亡的機率最小,而從不運動的人罹患重症或死亡的風險最高,偶爾運動的人,則介於中間 (Ref 1)。截至2020年10月,會員中有103337人確診COVID─19,其中48440為18歲以上,且過去兩年內至少有三次的運動頻率記錄。針對此48440人的運動史分析是否與病情的嚴重程度有相關性。當控制了所有已COVID─19重症的風險因子(含年齡、性別、肥胖、吸煙、慢性病史)之後,結果顯示,持續不運動的 COVID-19 患者與持續運動的患者相比,住院的風險是 2.26 倍(95% CI 1.81

瑞莎說出台灣體壇的內幕

■ 本報專題報導 (圖/翻攝自瑞莎臉書) 曾為烏克蘭韻律體操國手最初在台灣因偶像劇《惡作劇之吻2》享有知名度的烏克蘭裔女星瑞莎,其實曾為烏克蘭韻律體操國家隊選手。3歲開始學習韻律體操,6歲拿下全國冠軍,瑞莎加入烏克蘭國家培訓隊,得過8次全國藝術體操冠軍,拿下全歐洲賽事第3名,卻在16歲那年因傷中斷體操生涯;但本著對於體操的熱愛,瑞莎來到台灣後仍持續關注台灣體操運動,更在培訓選手上不遺餘力。以不同形式繼續堅持夢想2年前,瑞莎因緣際會下開始在桃園各校義務指導體操選手,但沒有台灣教練證的她,因此在上場指導時被其他教練投訴,瑞莎二話不說立刻飛往新加坡,花了8天時間上課,考取國際韻律體操教練資格證,後來更創立「瑞星韻律體操協會」,以募資方式免費培訓選手,不僅常自掏腰包為選手添購裝備、修繕場地,更帶領選手出國參與國際賽事「LA lights 2020錦標賽」,獲得1金3銅佳績。2年多來無酬培育台灣韻律體操選手,瑞莎私人付出的費用早已超過7位數,但瑞莎的目標是能「帶台灣韻律體操選手參加奧運」,她希望韻律體操這個項目能被更多人知道。她說,她最喜歡代表台灣帶選手參與國際賽事,因為大家看到她的外國人面孔總是會嚇一跳,聽到她純正的中文口音更是驚訝,「我超喜歡這個感覺,我最愛自己代表台灣,這一刻總是讓我很驕傲。」深耕台灣體操教育卻遭人眼紅然而,當時為培育選手而辦的募資計畫在1個多月時間就募到千萬,後來還受到桃園市政府的邀請,一起合作在武漢國中發展韻律體操運動,由市府補助來提升訓練場地、引進外籍教練等,深耕台灣體操教育的亮眼成績或許遭人眼紅,台灣最大匿名交流平台Dcard在4月23日就出現一篇爆料文章,控訴瑞莎「空降韻律體操界、並挖角各校選手」、「募款資金流向不公開」、「桃園市府補助款300萬只落在瑞莎學校」等,在當時引起極大爭論。但瑞莎面對這些指控毫無畏懼,更一一回應大眾的疑慮。首先關於「挖角選手」的部分,瑞莎表示,因為瑞星的培訓是免費的,所以難免有學生會因為費用的關係,離開原來的隊伍到瑞星。但她強調,這些學生都是自願前來,她也不是故意要造成其他隊伍的壓力;而關於「募款金流沒有對外公開」的問題,她解釋,瑞星支出的每一筆錢都有發票,但協會除了她之外,就只有一個工作人員,大家剛辦完一個大型比賽(3月21日瑞莎自費逾300萬主辦「2021瑞星盃韻律體操菁英大獎賽」),根本就還來不及結算帳務,而且在募款之前,瑞星所有的費用都是她自己出的。她說,自己因為受傷無緣參加奧運,台灣也沒有體操選手參加過奧運,所以希望可以幫助大家達成這個夢想,對她來說,「韻律體操並不是一門生意」。桃園市政府也對此回應表示,瑞莎從來沒有向市政府要求撥款,市府300萬補助款,是要給武漢國中去買韻律體操設備用的,這些設備大家都可以使用,跟瑞莎並沒有關係。後來,瑞莎更公開承諾,他們會再邀請律師和會計師等的第三方人士,一起來確認經費使用的狀況;此外,每年也會提出財務規劃和責信報告,讓大眾能一起來檢視。「我發現我越努力,有些人就越恨我」經歷這件事,瑞莎心碎表示「我發現我越努力,有些人就越恨我」。她分享小時候練韻律體操的往事,當時她才3歲就加入韻律體操的訓練,其他人都是11歲以上,因為害羞,教練經常給予她鼓勵,但也因此引來其他人嫉妒。有一次,其他姊姊們趁教練不在時把她關進更衣室並關燈,讓她非常害怕,從此不願繼續和這些姊姊待在同一隊上,不過教練一直支持她,鼓勵她不要放棄。瑞莎表示,剛來到台灣韻律體操圈時,自己也是一個新人,但看到很多很努力的孩子們,讓她在心裡許下願望,有一天一定要讓台灣韻律體操進軍奧運。不過她也認知到,舊的做法不會帶來新的改變,因此她開始努力,讓孩子能獲得最好的發展環境,「但我發現我越努力,有些人就越恨我」,瑞莎說,網路上亂寫的東西她都有看到,真的很心碎、很受傷,「但不代表我要因為那幾個亂寫的人就放棄這麼多孩子們。」台灣體壇的種種不合理隨著近日東奧賽事落幕,瑞莎11日也有感而發揭出台灣體壇諸多不合理之處,表示想為台灣體操盡一份心力,甚至想讓台灣選手拚進奧運會場,卻遭遇許多不合理的對待,真的很無奈。瑞莎指出,自己之所以成立「瑞星體操協會」就是希望能夠協助台灣韻律體操選手參加奧運,「我們真的很努力,孩子們也很努力,但說真的遇到很多問題」,像是邀請外籍教練必須有直屬單位的推薦信,才能夠協助辦工作證,如果沒有獲得單位核准,就沒辦法請。此外,在全國賽中,韻律體操只有年紀較大的選手才可以代表俱樂部,年紀較小的選手只能夠代表自己學校單位,但瑞莎指出:「韻律體操都是4-8歲開始練最好,但這樣的規定,會有任何俱樂部想要發展嗎?」她表示在國外,俱樂部和學校單位同樣擁有參加全國賽資格,例如這次奧運韻律體操選手都是出自國家俱樂部,她希望台灣的孩子也能有更多發展機會。瑞莎指出,台灣也不給擁有國際裁判證的人在國內擔任裁判,理由是「他不是台灣人」,所以最後選擇讓沒國際裁判證的人當裁判,但這不禁讓瑞莎質疑:「到國外比賽裁判也都來自不同的國家,而比賽打分數公平,不是對裁判最重要的嗎?」瑞莎表示,在韻律體操強國,韻律體操與競技體操是由不同協會管理,因為兩者就是不同奧運項目、完全不同的運動,結果台灣體操協會不僅負責競技男子、女子體操、有氧體操、彈跳床還有韻律體操,「很不容易發展。」甚至在台北、新北依舊找不到場地練習,只能夠從坐車往返桃園。瑞莎坦言,「我知道我寫這個會被更多人討厭,更多人會氣我,像上一次Dcard的事情一樣。我也不想得罪什麼人,因為我有很多孩子們要負責。」她希望大家能夠更尊重運動員,真心的去考慮對他們最好的事情,而她一樣會繼續努力加油,「我相信做對的事情早晚會成功,不要怕」。

【就事論世】談談「憲法訴訟法」的幾個修正關注點

■ 理應 新修訂的「憲法訴訟法」即將於明年1月4日施行,司法院指出,憲法訴訟新制實施後,現有大法官釋憲制度將全面「司法化」,引進「裁判憲法審查」制度,由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憲法訴訟案件,並以裁判方式宣告審理結果。「審查客體」從現行的法規範(法令)憲法審查,擴及於法院確定終局裁判的憲法審查,大法官的憲法審查,與終審法院掌理審級救濟的訴訟權保障,各有其制度功能。這標記法院如果判決違反憲法,依照目前的制度是無藥可救,也無力救濟,但裁判憲法審查制度,可讓大法官審查一般法院的判決是否違憲,增加救濟保障。司法院長許宗力表示大法官裁判憲法審查法律依據的必要性及立法政策考量,乃是來自憲法最高性與法秩序一致性的要求,是將國家所有公權力行為,包含立法權、行政權及司法權,均納入大法官合憲性檢驗範圍,各法院裁判在解釋法律及適用法律時,若有誤認或忽略了基本權利重要意義,或是違反了通常情況下所理解的憲法價值等司法權行使有違憲疑慮的特別情形,能夠經由大法官的憲法審查,保障人民基本權利免於受侵害。憲法審查與終審法院審級救濟的制度功能應有適切的區分,憲法法庭的裁判憲法審查與終審法院之間,不存在傳統的審級救濟關係,也不是用來救濟冤案,而是一種特殊的憲法審查制度。有鑒於大法官解釋亦屬司法權之一環,因此,本次修正以大法官審理案件全面司法化為取向,採取裁判化及法庭化之方式,以嚴謹訴訟程式與法院性質之憲法法庭運作模式。其修正重點包括:一、全面司法化、裁判化及法庭化,以符司法權本質新法規定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機關爭議案件、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政黨違憲審查案件、地方自治保障案件及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等。最大的改變是,其審理結果改以裁判方式宣告之,以符行使司法權之本質。(本法第1條、第30條、第37條及第38條)二、引進「裁判憲法審查」制度,無闕漏保障基本權長久以來,法院的確定判決並不能成為大法官違憲審查的客體,致人民權利保障有所不足,為使大法官憲法審查效力擴及於法院確定終局裁判,提供人民完整而無闕漏之基本權保障,本次修正引進德國裁判憲法審查制度,人民就其依法定程式用盡審級救濟之案件,對於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違憲宣告之判決,俾完善保障人民之基本權。但依立法意旨,裁判憲法審查並不是第四審,而是一種特殊救濟制度。(本法第59條)三、引進「法庭之友」制度,廣徵意見由於大法官違憲審查非僅及於法律問題,尚涉及政治、經濟、社會等各領域,爰參考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實務運作,增訂「法庭之友」制度,擴大專業意見或資料之徵集,供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之參考,俾使判決更為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