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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來》如何撼動大陸的電影票房? 只因為 -「很難看」 中國動畫電影《牛來》原本很可能只是2026年暑期檔中一部悄無聲息上映、又悄無聲息離開戲院的小成本作品,卻在上映十餘天後突然成為中國網路熱門話題。若只把它當成「史上最爛動畫」來看,反而低估了這起事件值得觀察的地方。 《牛來》真正有意思的,未必是電影本身,而是中國觀眾為什麼突然集體跑進電影院看一部被形容為「很難看」的電影。 一、《牛來》究竟是什麼? 公開院線資料顯示,《牛來》於2026年8月5日在中國上映,類型為動畫片,主要創作者包括信雨萌、孫麗芳等。上映前市場關注程度極低,貓眼早期資料顯示,「想看」人數甚至僅約百人上下,與同期商業大片動輒數萬甚至數十萬人的關注度完全不在同一層級。(猫眼票房) 然而,電影上映後,片中的人物造型、3D建模、動作、場景以及某些令人難以理解的敘事方式被觀眾剪輯成短影音,在社群平台迅速傳播。 事情於是出現戲劇性的逆轉。 原來「沒有人知道它」,後來變成「大家都想知道它究竟可以有多怪」;原來觀眾因為作品不好而不買票,最後竟然因為大家都說它不好,而開始買票。 這就是《牛來》最值得研究的第一個現象: 負面評價第一次成為電影最有效的宣傳。 二、觀眾買的已經不是電影票,而是「參與證明」 傳統電影市場的消費邏輯是: 好電影 → 好口碑 → 更多觀眾 → 更高票房。 《牛來》的傳播路徑卻幾乎完全相反: 畫面粗糙 → 網友吐槽 → 形成迷因 → 引發獵奇 → 觀眾買票驗證 → 製造更多迷因 →

台灣每日新聞短評 20260817

以下是為了能夠滿足段落所需的長度而定義的無意義內文,請自行參酌編排。台灣每日新聞短評 20260813 《2026台灣九合一選舉觀察》 兩名中國男子橡皮艇登陸八里 入境後活動六天才查獲 海防警戒再現漏洞 漢光演習前夕再傳海岸安全事件。兩名分別來自中國新疆及安徽的男子,被查出7月24日駕駛動力橡皮艇自福建方向出海,隨後登陸新北市八里地區沙灘,進入台灣後更在桃園地區活動長達六天,最後才遭海巡人員查獲。由於時間點接近重大軍事演習,案件已由單純偷渡問題上升至國土安全與海岸防衛層次。 據目前公開資訊,兩名男子分別為35歲欒姓男子及44歲于姓男子,對於來台原因聲稱是在海上釣魚過程中迷航。然而,從福建駕駛動力橡皮艇跨越台灣海峽並成功登岸,其航程、油料、方向控制以及攜帶裝備是否符合「意外迷航」的說法,均有待司法與國安單位進一步釐清。 更值得注意的是,兩人並非登岸後立即遭到發現,而是在台灣境內活動約六天才被查獲。這使案件的焦點不只在於「如何登岸」,更在於台灣現有岸際雷達、海巡巡邏、港岸監控及跨機關情資通報機制,為何未能在第一時間發現異常。 近年台灣周邊曾陸續發生中國人士以快艇、小型船舶等方式接近或進入管制水域的案件。在兩岸軍事壓力升高的環境下,小型船艇具有雷達截面積較小、航行方式彈性高等特性,對傳統海防監控形成新的挑戰。尤其若類似方式被用來測試海岸監控反應時間、登陸點或治安系統漏洞,其國安意義將遠高於一般非法入境案件。 目前兩人已遭檢方聲請羈押獲准,後續調查重點除偷渡動機外,也應包括是否有人接應、在台期間接觸何人、活動路線及是否涉及蒐集軍事或重要設施資訊。 此次事件再次顯示,台灣面對的安全挑戰已不限於大型軍艦、軍機或傳統登陸作戰。如何建立涵蓋小型船艇、無人機、非法入境與灰色地帶行動的複合式海岸安全體系,恐怕才是這起事件真正留下的國安課題。 中市府五年前採購案遭搜索 前市府人員交保 偵辦時機引發政治攻防 台中市政府多年前的勞務採購案件再度進入司法程序。曾任台中市長盧秀燕秘書、日前請辭台北市政府發言人職務的李政軒,以及時任台中市政府秘書處長顏迺倫等人,因涉及民國109年間台中市政府秘書處勞務採購洩密疑案,日前遭檢調搜索、約談。檢方訊後分別諭知李政軒30萬元、顏迺倫15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由於案件所涉及的行政行為距今已有多年,加上2026地方選舉逐漸升溫,使司法偵辦時間點迅速引發政治聯想。 台中市政府方面表示尊重並配合司法調查,但同時質疑案件據稱早在五年前即已立案,為何直到此時才採取搜索行動,認為相關偵辦的必要性與時間點需要進一步說明。 不過,從司法程序而言,案件立案時間與採取搜索、約談等強制偵查手段的時間並不必然一致。檢調是否取得新事證、證人陳述或其他足以提高犯罪嫌疑的資料,才是判斷搜索必要性的核心。現階段案件仍處偵查階段,相關人士亦僅為交保,尚不能據此推論犯罪事實成立。 然而,在年底九合一選舉逐漸升溫的政治環境下,任何涉及地方政府首長團隊的司法案件,都可能快速轉化為選舉議題。盧秀燕市府如何回應、檢方後續是否提出更具體的犯罪事證,以及案件是否擴大偵辦,都可能影響事件的政治效應。 台灣近年司法案件與政治攻防高度交織,也使檢調機關面臨更高程度的程序透明與政治中立要求。對檢方而言,依法偵辦不應受到選舉時間表干擾;對政治人物而言,也不宜僅因偵辦時間敏感便直接推論司法具有政治動機。 因此,本案後續最值得觀察的仍是證據本身。只有回到採購程序、相關文件、資訊是否提前外洩,以及當事人是否因此獲取不法利益等具體事實,才能判斷這究竟是一宗多年後浮上檯面的採購弊案,還是一場因選舉時程而被高度政治化的司法事件。 陸客來不了、台灣人擋不住?兩岸航線恢復下的旅遊逆差與政策矛盾 兩岸觀光交流自2020年新冠疫情爆發後幾乎全面停滯,雖然近年雙方陸續恢復航空客運航點與部分定期航班,但真正象徵民間交流的團體旅遊至今仍未完全恢復。根據交通及觀光相關統計資料顯示,2026年1月至5月,台灣民眾赴中國大陸約151萬人次,而同期中國大陸旅客來台僅約48萬人次,雙方往來人數相差超過三倍,形成近年最明顯的旅遊逆差現象。這組數據不僅反映兩岸旅遊市場失衡,也凸顯現行政策與市場需求之間,已出現愈來愈大的落差。 近期,包括中國東方航空、中國南方航空、廈門航空、四川航空等多家中國大陸航空公司,相繼宣布恢復或新增兩岸航班,航線涵蓋上海、廣州、深圳、成都、杭州、福州等城市,顯示中國方面正積極恢復兩岸航空運能,希望透過航班增加帶動商務、探親及旅遊市場。然而,相較於大陸航空公司積極布局,台灣華航、長榮航空、星宇航空及台灣虎航等國籍航空公司,對於新增兩岸航線則相對保守,大多仍維持既有航點與有限班次,主要原因在於市場需求仍存在高度政策不確定性。 航空業人士普遍指出,兩岸航線是否能夠全面恢復,並非航空公司本身的經營問題,而是取決於兩岸政府對於旅遊政策的開放程度。航空公司開航涉及機組調度、航權配置、市場行銷及長期成本投入,一旦政策再度改變,航空公司將承受相當大的經營風險,因此國籍航空目前多採取審慎觀望態度。 真正值得深入討論的是,目前台灣仍維持限制旅行社組團赴中國大陸的政策,但實際市場運作卻呈現另一番景象。自疫情後,政府以旅行安全、兩岸互惠及觀光管理等理由,未全面解除赴陸旅行團限制。然而,大量台灣民眾仍透過自由行、商務、探親、宗教交流、企業參訪、學術活動及第三地轉機等方式持續前往中國大陸,使得赴陸人數持續快速增加。 換言之,現行所謂「禁團令」,限制的是旅行社經營模式,而非人民個人赴陸的自由。依照現行法規,個人旅遊並未全面禁止,因此151萬人次的統計並不令人意外。許多旅行業者亦指出,目前市場上存在不少以商務考察、企業交流、文化參訪或自由行名義進行的赴陸行程,反映民間需求仍然存在,只是經營模式由過去大型旅行團轉向較分散、多元的型態。 從公共政策角度觀察,政府目前面臨的是一項相當複雜的治理課題。一方面,基於台灣安全、統戰風險及兩岸政治互動考量,主管機關持續提醒民眾赴陸應注意人身安全及相關法律風險,也對部分涉及官方交流、特定補助或具有統戰性質的活動提高審查強度。另一方面,在民主法治社會下,人民依法享有出境自由,政府若無充分法律依據,亦難以全面限制國人赴中國大陸旅遊。因此,形成目前政策限制旅行社,但無法限制人民自由往返的特殊現象。 近一年來,兩岸政治互信未見明顯改善,也直接影響觀光交流恢復速度。中國方面多次公開表示,希望恢復福建、上海居民赴台團體旅遊,並呼籲台灣解除限制;台灣政府則強調,兩岸觀光應建立在安全、有序、對等及健康交流的原則下,並希望雙方同步恢復旅遊市場,而非片面開放。由於雙方對「對等開放」的認知仍存在落差,使得觀光政策始終停留在政治協商層面,未能完全回歸市場機制。 值得注意的是,觀光產業本身也呈現不同聲音。旅館、餐飲、遊覽車及旅行社等觀光業者,多次呼籲政府加快恢復兩岸觀光交流,認為陸客市場仍具有相當大的消費能力,尤其對中南部觀光產業、夜市經濟及地方住宿業仍有一定支撐作用。然而,也有不少學者指出,台灣觀光產業應避免再次高度依賴單一市場,應持續推動新南向、日本、韓國、歐美及東南亞等多元客源,以降低未來政治風險所帶來的衝擊。 從國際觀光治理經驗來看,成熟觀光市場通常追求的是客源多元化,而非依賴單一國家。疫情之後,日本、韓國、泰國及新加坡皆積極調整觀光政策,希望建立更具韌性的市場結構。台灣未來若重新恢復大陸旅遊市場,同樣需要在經濟利益與國家安全之間尋求平衡,而非陷入「全開」或「全關」的二元對立。 目前151萬比48萬的人流差距,其背後並非單純反映某一方旅遊意願較高,而是受到政策、商務需求、探親人口、教育交流、航班供給及市場機制等多重因素交互作用的結果。若僅以「禁團令失效」作為結論,恐怕仍不足以完整解釋目前兩岸旅遊市場的真實樣貌。 展望未來,兩岸航班將持續增加已是可預期的發展方向,但航班恢復並不代表觀光全面復甦。真正決定兩岸旅遊能否重新回到疫情前規模的關鍵,仍在於雙方政治互信是否改善、觀光政策能否建立穩定且可預期的制度,以及市場是否能在安全與交流之間取得新的平衡。對台灣而言,如何兼顧民主自由、社會安全、觀光產業發展及兩岸民間交流,將是未來數年兩岸政策最具挑戰性的課題之一。 【社論】 韓國瑜怒批傅崐萁之後——總預算不能成為政黨無限期杯葛的政治人質 立院長韓國瑜11日主持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朝野協商,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沒有出席,也未充分授權其他黨團幹部完成協商程序,終於讓一向試圖在朝野之間維持議事平衡的韓國瑜動了怒。他不但當場質問「總召不幹了不是比較輕鬆?」甚至以「慈禧太后垂簾聽政」形容傅崐萁不出席、不授權,卻又掌握最後決定權的作法。 這一幕值得注意的,不只是韓國瑜與傅崐萁之間是否出現裂痕,也不是國民黨內又多了一場茶壺裡的風暴,而是它意外揭開了本屆立法院最核心的一項制度問題:當政治杯葛超越議事協商,國會究竟是在監督政府,還是在逐漸失去解決問題的能力? 傅崐萁事後發表長文說明,表示理解韓國瑜主持國會的辛勞,但認為行政院未依法、未依立法院決議編列相關預算,因此國民黨團選擇以較為「軟性」的方式表達對行政權漠視立法權的不滿。站在最大在野黨立場,要求行政院尊重國會決議,本來就是立法院監督行政權的重要職責,這一點沒有問題。 問題在於,監督與癱瘓之間仍然存在一條不能被忽視的界線。 立院可以刪除預算,可以凍結預算,可以要求行政院提出報告,也可以透過附帶決議、質詢甚至修法迫使行政部門回應。但是,如果朝野已經進入正式協商程序,最大黨黨團總召既不出席,也沒有給予其他代表充分協商授權,使整個議事程序無法產生有效結果,那麼這種作法究竟是在監督行政權,還是在讓立法權本身陷入失能,就值得重新思考。 韓國瑜此次罕見重話,真正值得觀察的也正在這裡。 韓國瑜與傅崐萁同屬國民黨,但兩人的制度位置完全不同。傅崐萁是國民黨團總召,首要任務是替政黨爭取最大的政治與立法利益;韓國瑜則是立法院長,他固然具有鮮明的政黨背景,但坐上議長席之後,必須面對的是整個國會能不能正常運作。 因此,這次衝突未必只是「韓傅不合」,更可能反映國民黨內部兩種國會路線逐漸浮上檯面:一條是以高度政治對抗迫使行政院讓步;另一條則認為在野黨取得國會優勢之後,不能永遠停留在反對者角色,而必須證明自己具有治理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這正是國民黨目前最大的政治考驗。 過去在野黨可以把行政失靈的責任指向執政黨,但當國民黨成為國會最大黨,並且與民眾黨合作足以左右多數重大法案時,政治責任的結構就已經改變。行政院當然必須為預算編列與政策執行負責,但立法院能不能完成審議,同樣成為國會多數必須承擔的責任。 權力增加,責任就不可能停留在原地。 這也是韓國瑜一句「總召不幹了不是比較輕鬆」之所以具有政治震撼力的原因。它其實把國民黨長期沒有正面回答的一個問題公開化了:如果國民黨認為行政院違法或藐視國會,下一步究竟要透過制度解決,還是繼續以拖延程序作為主要手段? 前者是國會政治,後者則可能逐漸變成政治消耗戰。 尤其2026九合一地方選舉已經進入最後數月,國民黨真正面對的並不只是如何讓賴政府難堪,而是如何向中間選民證明自己有能力重新執政。對任何企圖在2028重新取得中央政權的政黨而言,「能不能讓政府運作」最終一定比「能不能讓政府難堪」更加重要。 如果總預算持續成為朝野對抗的戰場,受影響的也不會只有行政院。 中央政府預算涉及地方補助、公共建設、國防、社會福利、科技發展、教育與政府日常運作。政黨可以爭論每一筆錢應不應該花,甚至可以大幅刪減,但預算審議本身必須有終點。否則,政治攻防最後所累積的成本,仍然會由整個社會承擔。 同樣地,民進黨政府也不能把所有預算僵局都簡化成「在野黨杯葛」。當行政院與國會多數意見發生衝突時,行政部門有責任說明哪些立法院要求具有法律或執行上的困難,也應提出可以協商的替代方案。行政權若只強調自身政策正當性,而忽略國會已經形成不同的多數結構,同樣無助於化解僵局。 因此,115年度總預算爭議真正需要的不是另一輪政治口水,而是重新建立行政、立法之間最低程度的制度互信。 韓國瑜此次公開批評傅崐萁,也讓他的角色出現值得注意的變化。過去外界對韓國瑜主持國會的觀察,多集中於他如何處理藍綠衝突;如今他第一次如此直接地把矛頭指向自己政黨的黨團總召,某種程度也意味著院長角色與黨籍角色之間的界線正在被重新確認。 如果韓國瑜只是偶爾發怒,事件很快就會成為政治花絮;但如果他開始要求所有黨團——包括國民黨團——遵守協商規則、授權制度與議事責任,那麼這場「韓傅衝突」反而可能成為本屆立法院重新建立議事秩序的一個轉折點。 對傅崐萁而言也是如此。強勢總召可以提高政黨談判籌碼,但強勢不能等於所有決定都必須等待一個人拍板。如果黨團代表無法取得必要授權,協商制度便會逐漸形式化,而所有政治責任最後也將集中到總召本人身上。這對任何政黨都不是健康的權力運作模式。 更重要的是,國民黨若把目標放到2028,就必須開始回答一個比反對賴政府更困難的問題:國民黨準備如何治理台灣? 國會正是最直接的考場。 一個準備重新執政的政黨,不只要會阻擋自己反對的政策,也必須展現預算審查、政策協商、制度改革以及跨黨談判的能力。如果國會多數最後只留下「阻擋」的印象,那麼即使短期政治攻防取得優勢,長期仍可能付出中間選民流失的代價。 韓國瑜這一次真正嗆出的,其實不只是傅崐萁的缺席。 他嗆出的是國會政治長期累積的一個矛盾:反對黨究竟只需要證明政府做不好,還是也必須證明自己做得到? 距離2026地方選舉愈來愈近,距離2028大選的政治布局也已悄然展開。對國民黨而言,答案恐怕已經十分清楚。選民可以接受政黨競爭,也可以接受激烈監督,但不會無限期接受政治僵局。 監督政府,是在野黨的權力;讓國會正常運作,則是國會多數的責任。 115年度總預算最終能不能走出僵局,因此不只是賴政府與藍白陣營誰輸誰贏的問題,而是一場關於台灣國會能否從「對抗政治」重新回到「責任政治」的制度測試。 韓國瑜的一場怒火或許很快會過去,但他提出的問題不會消失:掌握權力的人,如果不願意坐上談判桌,那麼究竟要由誰為國會失靈負責? 這個問題,傅崐萁必須回答,國民黨必須回答,行政院與所有國會政黨同樣必須回答。 因為總預算可以有政黨立場,但正常的正常運作,不能成為任何政黨無限期談判的政治人質。 以下是為了能夠滿足段落所需的長度而定義的無意義內文,請自行參酌編排。以下是為了能夠滿足段落所需的長度而定義的無意義內文,請自行參酌編排。以下是為了能夠滿足段落所需的長度而定義的無意義內文,請自行參酌編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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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陳幸妤離婚事件看「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離婚不是財產各拿各的,婚姻經濟共同體如何清算?名人婚姻走到終點,社會最容易關心的是感情因素、子女安排與雙方未來動向;但從法律角度觀察,真正複雜的問題往往出現在婚姻關係結束之後:夫妻多年共同生活累積下來的財產,究竟應該如何計算?陳幸妤婚姻事件受到社會關注,也提供一個重新理解台灣夫妻財產制度的機會。首先必須說明,除非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司法程序揭露,外界並不知道陳幸妤與配偶間實際財產內容,也不能據此推定任何一方一定會向另一方請求多少財產。因此,本文並非評論個案雙方誰應該取得多少,而是藉由這類長期婚姻關係終止的案例,說明台灣《民法》中一項經常被誤解的制度——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一、離婚,不代表「誰名下的財產就全部歸誰」台灣夫妻如果沒有另外以契約選擇夫妻財產制,原則上適用「法定財產制」。法定財產制有一個很重要、卻經常被一般人誤解的特點:婚姻存續期間,夫妻財產原則上仍然各自所有;但是當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婚後累積財產較少的一方,可能有權向財產較多的一方請求「剩餘財產差額」的一部分。因此,它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制」,也不是離婚時把所有財產直接一人一半。依《民法》第1030條之1,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妻各自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姻存續期間所負債務之後,如果仍有剩餘,原則上比較雙方的剩餘財產,其差額平均分配。(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這個制度背後真正重要的法律思想是:婚姻不只是感情共同體,也是一個長期的生活與經濟合作關係。夫妻一方可能在外工作、投資、經營事業;另一方可能投入較多時間照顧家庭、養育子女、處理家務。後者雖然未必因此取得大量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財產,但並不表示他或她對家庭財富累積「沒有貢獻」。剩餘財產分配制度,就是試圖處理這種婚姻內部「市場所得」與「非市場勞動」之間的不平衡。二、真正分的不是全部財產,而是「差額」假設一對夫妻離婚時,在不考慮其他法律調整因素的簡化情況下:丈夫可列入計算的婚後財產扣除相關債務後,剩下3000萬元;妻子則剩下1000萬元。兩人的差額是:30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原則上再將差額平均:2000萬元÷2=1000萬元因此,財產較少的一方原則上可以向另一方請求1000萬元。最後的經濟效果大致成為雙方各有2000萬元。這才是所謂的「剩餘財產差額平均分配」。所以坊間常說「離婚財產一人一半」,其實並不精確。不是把房子、存款、股票全部加起來直接除以二,而是先區分婚前、婚後財產,再處理債務以及依法排除的項目,最後比較雙方「剩餘婚後財產」的差額。三、婚前財產原則上不是拿來對半分這也是名人或高資產家庭離婚案件中特別重要的一點。如果某人在結婚以前就已經擁有房屋、土地、股票或其他資產,原則上屬於婚前財產,而不是因為結婚多年,就自動變成另一半可以分配一半的財產。同樣重要的是,《民法》第1030條之1明文排除兩類財產:第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第二,慰撫金。(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例如妻子婚後繼承父母留下的一棟房子,雖然是在「婚後」取得,但其取得原因是繼承,原則上並不納入剩餘財產差額平均分配。這一點如果放到政治家族、企業家族、醫師家庭或高資產家庭,就非常重要。因為「結婚後取得」與法律上的「應列入剩餘財產分配」並不能直接畫上等號。四、真正困難的是「哪些財產算婚後財產」實務上的爭議往往不是除以二的數學問題,而是前面的認定問題。例如:婚前購買的股票,婚後大幅增值如何處理?婚前取得的不動產,婚後貸款由誰清償?夫妻間互相贈與的房地產如何認定?公司股權、診所、企業持股如何估價?婚姻期間累積的存款、基金、保險、投資部位如何認定?一方在離婚前大量移轉資產,又應如何處理?這些問題才是高資產離婚訴訟真正可能形成攻防的地方。司法院近年有關家事事件實務的研習,也特別把夫妻間贈與房地是否列入婚後財產,以及法院如何調整剩餘財產分配額等問題列為實務討論重點,可見其複雜程度遠高於一般人理解的「財產除以二」。(司法機關網站)五、2021年修法後,「平均分配」也不是絕對這是觀察現代離婚案件時尤其值得注意的制度變化。現行《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如果夫妻一方對婚姻生活沒有貢獻或協力,或存在其他情事,以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法院可以調整甚至免除其分配額。而法院判斷時,必須綜合考量:家事勞動;子女照顧與養育;對家庭付出的整體協力程度;夫妻共同生活與分居時間;婚後財產取得時間;雙方經濟能力等因素。(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這項修法其實反映出台灣婚姻財產法觀念的重要轉變。法律不再只是機械式計算「A有多少、B有多少」,而是開始追問:這筆家庭財富究竟是在什麼樣的婚姻合作關係中形成的?因此,一段維持二、三十年的婚姻,與結婚很短時間即長期分居的婚姻,即使帳面上的財產差額完全相同,法院對「公平」的判斷也可能有所不同。六、家事勞動第一次真正被換算成財產價值這套制度最具有現代性之處,其實不是保障有錢的一方,而是承認沒有直接創造薪資所得的一方。傳統家庭經常存在這樣的分工:丈夫經營事業,妻子照顧家庭;或者妻子具有高收入專業工作,丈夫承擔更多育兒與家庭工作。如果只按照財產登記判斷,那麼負責市場工作的人可能累積大量資產,而負責家庭工作的一方帳面財產卻很少。但家庭財富的形成,很可能正是建立在這種分工之上。因此,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背後的核心概念,不只是「離婚分錢」,而是:承認家事勞動、育兒、家庭支持本身也是婚姻財富累積的一種貢獻。這也是為什麼現行法律明確要求法院考量「家事勞動」、「子女照顧養育」以及「對家庭付出之整體協力狀況」。(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七、另一個關鍵:財產到底算到哪一天?離婚官司可能打很多年。如果夫妻在2026年提出離婚訴訟,到2029年才判決確定,這三年間股票可能上漲,房價可能變動,公司股權也可能大幅增值。究竟用哪一天計算?《民法》第1030條之4規定,夫妻現存婚後財產的價值,原則上以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為準;但如果是判決離婚,則以離婚訴訟起訴時為準。(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因此,高資產離婚案件中,「基準時點」本身就可能牽涉龐大金額。八、還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兩年與五年期限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並不是永遠存在。現行《民法》規定:自請求權人知道存在剩餘財產差額起,兩年間不行使,請求權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起超過五年,也會消滅。(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所以離婚完成,不代表財產問題可以無限期擱置。這也是實務上離婚當事人不能忽視的重要時效問題。九、從陳幸妤事件真正值得討論的,不應只是名人婚變如果把視野從名人新聞拉回制度面,這類事件真正值得台灣社會討論的,其實是我們如何重新理解「婚姻中的財產」。過去華人社會容易把財產理解成非常單純的所有權問題:房子登記誰的,就是誰的;錢存在誰的戶頭,就是誰的。現代婚姻財產法則開始加入另一層概念:財產所有權可以各自獨立,但婚姻共同生活所創造的經濟成果,在婚姻結束時仍然可能需要進行公平清算。兩者並不矛盾。婚姻存續期間,夫妻原則上各自擁有、管理及處分自己的財產;婚姻關係結束時,再透過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制度處理共同生活所累積的經濟成果。法務部對法定財產制的說明,也明確區分「夫妻財產各自所有」與「法定財產制消滅後的剩餘財產分配」兩個不同層次。(法務部)因此,從陳幸妤婚姻事件延伸觀察,真正值得社會理解的問題並不是「誰能分到誰多少錢」,更不宜在當事人財產資料沒有公開前進行金額猜測。真正重要的是:台灣法律已經逐步把婚姻從單純的身分關係,重新理解為一種長期的生活合作關係。夫妻共同生活二十年、三十年,其中有人賺錢、有人育兒;有人經營事業、有人維持家庭;也可能兩人都有高度專業工作,同時共同承擔家庭責任。當這個共同體解散時,法律要處理的就不只是「愛情結束了沒有」,而是另一個更加現實的問題:這幾十年間共同創造的人生與財富,應該如何公平地結算?這才是「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存在的真正意義。法律上最值得補充的一點如果要把這篇進一步發展成《台灣新報》的法律時事專題或社論,我會建議把標題中的「平均分配請求權」修正為法律上較精確的 「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此外,若要討論陳幸妤個案,我建議下一版加入一個很重要的層次:「陳水扁家族財產、陳幸妤本人專業所得、趙建銘醫師所得,以及受贈、繼承財產,在法律上應如何分流判斷」。這可以用「假設案例」方式分析,而不對兩位當事人的實際財產狀況作無證據推論。現行法的核心條文可直接參考法務部《民法》第1030條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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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制度選中的詩人——倉央嘉措的生平、人格與「十二戒詩」之謎〈不負如來不負卿——六世達賴倉央嘉措:情詩、戒律與西藏政治悲劇〉一、他不是傳說中的「風流喇嘛」那麼簡單在西藏歷史人物中,倉央嘉措大概是最容易被浪漫化,也最容易被誤讀的一個人。他的名字經常與愛情、拉薩街頭、酒館、月夜、情人聯繫在一起。後世甚至塑造出一個極富戲劇性的形象:白天,他是端坐布達拉宮、接受萬民朝拜的達賴喇嘛;到了夜晚,他換上俗人的衣服,走出宮牆,成為流連拉薩街頭的青年。這個形象極富文學感染力,但歷史上的倉央嘉措,比傳說複雜得多。他的一生實際上被三種力量同時拉扯:宗教制度要求他成為聖者,政治權力要求他成為象徵,而他的生命本能卻希望自己首先是一個人。理解了這三重矛盾,也就理解了倉央嘉措。二、出生於西藏邊緣,而不是權力中心倉央嘉措生於1683年。他的出生地一般認為位於今日印度阿魯納恰爾邦達旺一帶,在藏族傳統文化地理中屬於門隅地區。他出生於一個與寧瑪派傳統有密切關係的家庭。這個背景非常重要。因為倉央嘉措並不是從小就在拉薩大型格魯派寺院中接受嚴格僧團教育的孩子。他的童年是在相對偏遠的山區環境中度過的。山林、村落、家庭生活、地方信仰以及世俗社會的人際關係,構成了他最早的生命經驗。這與典型格魯派高階轉世系統的成長環境存在明顯差異。而且,他特殊的童年還與當時西藏複雜的政治局勢有關。第五世達賴喇嘛圓寂於1682年,但掌握西藏實際政務的第巴桑結嘉措為維持政局穩定,在相當長時間內沒有立即對外公開死訊。因此,第六世達賴喇嘛的尋訪與確認,也處於高度政治化與秘密化的環境之中。倉央嘉措被認定為五世達賴喇嘛轉世後,並沒有立刻公開進入拉薩。這意味著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他首先成長為一個少年,後來才被告知自己必須成為達賴喇嘛。這可能是理解他日後人格衝突的一把鑰匙。三、從普通少年突然成為「觀世音菩薩的化身」1697年前後,倉央嘉措正式進入拉薩,並在布達拉宮舉行坐床典禮,成為第六世達賴喇嘛。對西藏政教體制而言,這是一場制度延續。但是對一個十多歲少年而言,這可能是一場巨大的人生斷裂。昨天以前,他還可以擁有自己的生活。今天以後,他的身體、服裝、教育、行為、社交、宗教修持乃至人生方向,都被賦予了公共與宗教意義。他不再只是倉央嘉措。他成為「達賴喇嘛」。這兩個身分之間的巨大張力,幾乎貫穿了他的後半生。四、他為什麼沒有成為傳統意義上的格魯派高僧?倉央嘉措後來最具爭議性的行為之一,就是他沒有按照外界期待完成典型的格魯派僧侶道路。他曾接受沙彌戒,但後來並未進一步接受完整比丘戒,而且最終甚至退還戒律。從制度角度看,這幾乎不可想像。達賴喇嘛本應是格魯派最高精神象徵之一,而他卻不願成為一名終身守持嚴格戒律的僧人。但是如果從他的個人生命經驗來看,這件事情又具有另一層意義。倉央嘉措未必是在否定佛教。他真正拒絕的,很可能是:別人替他安排好的佛教人生。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問題。因此,把倉央嘉措簡單描述成「破戒喇嘛」,其實不足以解釋他的生命。更準確地說,他可能是一位具有深刻宗教感受、卻不願意完全接受制度化僧侶生活的人。五、人格特質之一:極強的自我意識從傳世詩歌與相關記載中,可以看到倉央嘉措非常鮮明的人格特徵。首先便是強烈的個體意識。在傳統政教制度裡,達賴喇嘛首先是一個宗教身分,其次才是一個個人。倉央嘉措卻似乎不斷試圖把這個順序倒轉:在成為達賴喇嘛以前,我是不是可以先成為我自己?這正是他的悲劇所在。因為在17世紀末、18世紀初的西藏政治環境中,一位普通青年可以追求愛情、飲酒、歌唱與自由,但是一位達賴喇嘛幾乎沒有這樣的私人空間。因此,他的人格具有非常明顯的「制度反抗性」。這種反抗並不一定表現為政治革命,而是表現在生活選擇上。六、人格特質之二:感情豐富,而且具有高度文學感受力倉央嘉措真正使後世著迷的,是他對人的情感具有異常敏銳的感受能力。他的詩並不是宏大的佛學論述。相反,它們經常非常短。月亮、雪地、鳥、道路、姑娘、相遇、等待、離別,都可能成為詩的核心意象。這也是他的詩能夠超越宗教界限的重要原因。讀者不需要理解《菩提道次第廣論》,也不必先研究中觀哲學,就能理解等待一個人的心情。這使倉央嘉措的文學世界與傳統宗教文學形成了一種奇妙對照。寺院談的是解脫。他的詩卻談眷戀。佛教談無常。他的詩卻恰恰因為知道無常,所以更加珍惜相遇。七、人格特質之三:宗教性與世俗性並存這是理解倉央嘉措最重要的一點。現代流行文化常把他塑造成「為愛情反抗佛教」的人物,這種解讀其實過度簡化。倉央嘉措並沒有簡單地站到佛教的對立面。相反,他的許多詩歌意象仍然帶有濃厚的藏傳佛教生命觀。例如:無常、因緣、輪迴、相遇、離別、執著與解脫。因此他的內在衝突並不是:佛教 vs 愛情而更可能是:制度化宗教身分 vs 真實個體生命。這個差別非常關鍵。八、真正改變他命運的,其實是政治如果沒有17世紀末西藏激烈的政治鬥爭,倉央嘉措也許只是歷史上一位個性特殊的達賴喇嘛。但當時的西藏正處於蒙古勢力、格魯派政權、清朝以及西藏地方權力重新組合的關鍵時期。五世達賴圓寂後,第巴桑結嘉措掌握實際政治權力。另一方面,蒙古和碩特勢力中的拉藏汗逐漸與桑結嘉措發生尖銳衝突。1705年,拉藏汗擊敗桑結嘉措,桑結嘉措被殺。倉央嘉措因此失去了最重要的政治保護力量。接下來,他本人也成為權力鬥爭的核心。1706年,倉央嘉措被迫離開拉薩,準備押送北京。傳統說法認為,他在前往北京途中於青海湖附近去世,年僅二十餘歲。但是他的死亡存在不同傳說,因此後世又產生「倉央嘉措並未真正死亡,而是隱姓埋名繼續遊歷」的故事。從嚴格歷史研究角度看,這些傳說需要與可靠史料分開處理。然而,正是這種死亡的不確定性,使倉央嘉措逐漸從歷史人物變成文化傳奇。九、「十二戒詩」究竟是什麼?這裡必須特別謹慎。今日中文網路上經常出現所謂:《倉央嘉措十二戒詩》甚至被整理成「第一戒、第二戒……第十二戒」。這類文本通常圍繞:情愛、執著、相遇、離別、因果、輪迴、放下等主題。問題是:目前並沒有充分可靠的文本學證據,可以證明網路流傳的固定版本「十二戒詩」就是倉央嘉措本人創作並以此名稱編定的作品。這一點在正式出版物中尤其需要註明。倉央嘉措確有傳世詩歌,通常被稱為《倉央嘉措情歌》或相關歌謠集,但不同藏文本、漢譯本之間存在數量與文字差異。今天華文世界大量流傳的「倉央嘉措名句」,有相當一部分經過現代漢語改寫、再創作甚至錯誤歸名。因此,研究「十二戒詩」時最好分成兩個層次。第一層是:歷史上的倉央嘉措詩歌。第二層則是:後世以倉央嘉措形象發展出的「十二戒」文學。不能完全混為一談。十、為什麼後人喜歡把他的思想整理成「戒」?「戒」這個字本身就形成了一種非常有意思的反差。因為倉央嘉措歷史上最著名的事件之一,恰恰是他不願接受完整僧戒。可是後世卻替他創造了「十二戒」。這本身就是一種文化再創造。所謂「十二戒」通常不是佛教戒律意義上的戒條,而比較接近十二種人生提醒:愛而不得如何自處?相遇之後如何面對離別?執著如何轉化?情感與因果如何理解?擁有與失去之間,人如何安頓自己?所以,「十二戒」真正反映的,與其說是18世紀倉央嘉措本人的思想體系,不如說是21世紀華語讀者如何重新想像倉央嘉措。十一、「十二戒」可以概括成哪些思想?如果不把網路版本誤認為歷史原典,而將其視為後世「倉央嘉措文化」的一部分,大致可以歸納為十二個生命命題:戒執——愛一個人,不等於必須擁有。戒貪——世間所有得到,都伴隨失去的可能。戒癡——情深可以是真,執迷卻可能成苦。戒怨——離別不必然意味背叛。戒求——有些相遇本來就沒有結果。戒念——念念不忘有時正是束縛。戒妄——人往往愛上的不只是對方,也包括自己想像中的對方。戒留——應該離去的人,強留未必是慈悲。戒悔——生命中的相遇即使沒有結果,也未必沒有意義。戒問——並非每段因緣都能找到答案。戒苦——痛苦往往來自對永恆的期待。戒忘——真正的放下不是遺忘,而是不再被記憶支配。但必須再次強調:以上是對現代「十二戒」文化意涵的整理,而不能標示為倉央嘉措原詩十二首。如果正式出版,這個學術界線應當保留。十二、真正的倉央嘉措詩歌在寫什麼?倉央嘉措真正具有歷史可信度的詩歌,核心其實可以概括成四個字:愛、欲、苦、空。「愛」是人的本能。「欲」是對人的依戀。「苦」來自不能擁有。而「空」則是最後不得不面對的生命真相。所以他的情詩之所以具有特殊魅力,是因為讀到最後,它往往已經不只是愛情。它開始接近佛教所說的:無常。今天相愛,明天可能離散。今天相見,明天可能永別。今日擁有的身分、權力、容貌、感情,最後都會消失。這恰恰形成倉央嘉措詩歌最深刻的悖論:一個不願意完全按照僧侶方式生活的人,卻以自己短暫而劇烈的一生,演示了佛教最核心的「無常」。十三、最著名的「不負如來不負卿」是真的嗎?華文世界最常引用的一首倉央嘉措作品,是:「世間安得雙全法,不負如來不負卿。」這兩句極其精彩,也幾乎成為倉央嘉措的文化標籤。但在嚴謹研究中,必須指出:這是漢譯、轉譯與流傳過程形成的著名版本,不能簡單當成倉央嘉措本人直接以漢語寫下的原句。然而它之所以能夠流傳百年,是因為確實精準抓住了後世理解倉央嘉措的核心:一邊是「如來」;一邊是「卿」。一邊是制度與信仰;另一邊是生命與情感。他似乎一生都站在這兩者之間。十四、「那一世,轉山轉水轉佛塔」也要辨偽現代最廣為流傳的另一段文字是:「那一世,轉山轉水轉佛塔,不為修來世,只為途中與你相見。」這段文字極美,也極符合現代人想像中的倉央嘉措。但是如果進行嚴格文本考證,就必須非常小心。目前廣泛流傳的完整現代漢語版本,與倉央嘉措可靠藏文詩歌之間存在文本來源問題,不能毫無保留地標為「倉央嘉措原詩」。這也是研究倉央嘉措時最有趣的現象:歷史上的倉央嘉措只有一個,文化世界卻創造了許多個倉央嘉措。藏族民間有一個倉央嘉措。宗教史有一個倉央嘉措。政治史有一個倉央嘉措。現代文學又創造了一個浪漫主義的倉央嘉措。而網路時代更創造出一個充滿金句、愛情哲學與人生智慧的倉央嘉措。十五、倉央嘉措真正值得研究的,是「自由與身分」的衝突如果只把倉央嘉措當成一個愛情詩人,其實低估了他的歷史價值。他真正值得研究的地方,是他提出了一個直到今天仍然存在的問題:一個人究竟屬於自己,還是屬於他的身分?當一個人被賦予神聖地位之後,他還有沒有成為普通人的權利?當制度要求一個人犧牲私人感情時,他應該服從制度,還是忠於自己的生命?這些問題使倉央嘉措超越了單純的藏傳佛教史。他成為一個具有現代性的歷史人物。十六、他的悲劇,是「不能只做一個普通人」倉央嘉措短暫的一生,最令人感慨的地方,也許並不是他的愛情究竟是真是假。真正的問題是:他從來沒有真正擁有選擇自己人生的自由。他沒有選擇成為達賴喇嘛。但成為達賴喇嘛之後,整個時代卻要求他按照這個身分生活。於是他的詩歌裡始終存在一種強烈的距離感:想靠近,又必須離開;想擁有,又知道終將失去;想成為普通人,卻永遠不可能真正普通。這也解釋了為什麼三百多年後,人們仍然閱讀倉央嘉措。我們讀到的已經不只是西藏歷史。而是一個古老而普遍的人類困境:我們究竟應該成為別人期待的那個人,還是成為自己真正想成為的人?倉央嘉措沒有留下答案。他只留下了一段極短的人生。而那段人生本身,就是答案的一部分。 

台灣每日新聞短評 20260814

台灣每日新聞短評 20260814《2026台灣九合一選舉觀察》台北市長選戰進入團隊戰 沈伯洋整合「台北隊」攻都更 蔣萬安以施政成果迎戰2026年九合一地方選舉逐步進入決戰階段,首都市長選戰也從候選人個人攻防,開始轉向政黨組織、市政議題與議員選舉相互結合的「團隊戰」。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12日與民進黨台北市黨部正式啟動聯合競選,整合25名區域議員參選人及1名山地原住民議員參選人組成「台北隊」,力拚市長與議員選舉形成相互拉抬效應;尋求連任的台北市長蔣萬安則持續以市政成績回應挑戰,雙方近期並在都市更新等議題上展開政策攻防。根據中央廣播電臺等媒體報導,沈伯洋此次聯合競選的主要策略,是將市長選舉與各行政區議員選情進一步整合,希望藉由議員長期經營地方的組織網絡,擴大市長選舉的基層接觸面。沈伯洋表示,議員是掌握地方問題的重要節點,聯合競選不只是選舉合作,也希望把地方需求與整體城市治理政策相互連結。從選舉結構觀察,這也意味民進黨台北市選戰開始由候選人個人形象塑造,進一步進入組織整合階段。台北市長期具有高度都會化、選民自主性強及議題導向明顯等特性,市長候選人的全市性議題設定能力固然重要,但議員候選人在各選區累積的服務網絡與地方組織,同樣是選戰後期動員的重要基礎。在政策攻防方面,「都市更新」已成為近期雙方交鋒的主要議題之一。沈伯洋指出,台北市住宅老化指數達134%,約為高雄兩倍,顯示首都住宅老化與都市更新需求相當迫切。他並以「殭屍都更」形容部分案件長期停留在程序之中,質疑市府雖然累積大量都更案件,但真正完成整合、核定與施工的速度,是否能夠因應台北市快速老化的住宅結構。面對沈伯洋的質疑,蔣萬安則選擇以具體施政數據回應。蔣萬安表示,上任後台北市都市更新報核案件數,已達上任前8年平均值的2.3倍;包括斯文里二期、南機場單元三與單元四等過去整合困難的指標性案件,也已陸續完成高度整合、招商及簽約。因此,台北市長選戰在都更議題上的攻防,逐漸形成兩種不同的論述方向。沈伯洋強調的是「需求與完成速度之間的落差」,試圖從老屋比例、案件停滯與市民居住需求切入;蔣萬安則強調「案件增加與執行成果」,藉由報核數量、招商進度及指標案例證明市府施政效率。未來選戰真正的爭論焦點,可能不只是「有沒有推動都更」,而是進一步比較案件完成率、平均行政時間、民間整合效率以及實際受惠戶數。除了都更議題之外,雙方也開始在生活型政策上形成競爭。沈伯洋日前提出利用捷運站、公園及河濱等公有空間設置具有盥洗、更衣功能的「運動驛站」,希望改善市民運動後缺乏盥洗與更衣空間的問題。蔣萬安則回應,各界提出的政策構想市府都願意參考,但相關政策仍須經過完整評估,以務實方式推動。這類政策攻防反映出台北市長選戰正在出現另一項變化:選舉議題逐步由政黨認同及中央政治延伸至城市治理的細部競爭,包括住宅、交通、運動、公共空間、高齡化與生活品質,都可能成為影響中間選民的重要因素。對沈伯洋而言,啟動「台北隊」聯合競選,首先要解決的是如何把個人政治聲量轉化為遍布12個行政區的地方組織力量,並透過市議員候選人的基層網絡擴大支持面;對蔣萬安而言,現任市長最大的競選資源則是執政紀錄,因此如何將都更、交通、社福及大型建設等施政成果轉換為選民可以直接感受到的政績,將是尋求連任的重要基礎。隨著年底投票日逐漸接近,台北市長選舉已從早期的人選與聲量競爭,進入「組織對執政」、「政策挑戰對施政成績」的新階段。沈伯洋試圖透過聯合競選擴張地方戰線,蔣萬安則以現任優勢及市政成果建立防線。未來數月,雙方能否將政策論述轉化為具體的選民支持,將成為首都選戰最值得觀察的指標。賴清德拋「北戴河介選」示警 高雄選戰從地方攻防升高為國安與兩岸議題2026年九合一地方選舉進入倒數階段,高雄市長選戰的政治層次正在快速升高。民進黨12日將行動中常會移師高雄,兼任黨主席的賴清德在會中罕見提及中共「北戴河會議」,指中國方面已將年底台灣地方選舉結果視為對台策略成效的重要指標,並警告假訊息、假民調及認知操作可能介入選舉。這項說法立即引起國民黨反擊,也使原本以市政治理、候選人條件為主的高雄選戰,進一步延伸至兩岸關係、社會安全及資訊戰等層面。賴清德在高雄主持民進黨中常會時表示,中國介入台灣選舉已有相當經驗,近期包括「賴瑞隆難撐大局」、「民進黨尚未完成整合」以及部分顯示賴瑞隆僅微幅領先的民調,都存在資訊操作問題。他並強調,高雄具有高度政治指標意義,民進黨必須守住高雄,因此以「非贏不可」形容年底選戰的重要性。這項談話的政治背景,是近期高雄選情出現不同民調結果。8月10日公布的一項調查顯示,民進黨參選人賴瑞隆支持度47.48%,國民黨柯志恩46.14%,差距僅1.64個百分點,使「高雄是否可能變天」重新成為選戰話題。不過,不同時期及不同機構的調查結果存在相當差異,也顯示高雄選情目前仍難以單憑單一民調判斷。從選舉研究角度而言,民調委託單位、抽樣方法、訪問方式、有效樣本、未表態選民比例以及調查日期,都可能影響結果。因此,政治人物將特定民調直接定性為「假民調」,或反過來據此宣稱選情已經翻轉,都仍需要更完整的調查資料佐證。賴清德談話中最受關注的部分,則是「北戴河會議」。北戴河長期被外界視為中共高層在夏季進行政策溝通及人事協調的重要政治場合,但相關討論內容通常缺乏完整公開紀錄。因此,賴清德公開提及中共內部對2026台灣選舉的判斷,自然引發情報來源與資訊可信度的討論。國民黨立委李彥秀13日即對此提出質疑。她認為,如果相關資訊並不正確,代表政府最高層可能受到錯誤資訊影響;如果確實掌握中共內部會議訊息,賴清德公開談論相關內容,又可能衍生情報來源及情報安全問題。李彥秀並將賴清德此次強調中共介選,解讀為民進黨面對高雄選情壓力後的政治反應。國民黨高雄市長參選人柯志恩也反駁相關說法,認為不能因為民調結果不符合執政黨期待,就直接將其歸類為假訊息或境外介選,要求選戰仍應回到高雄市政治理及候選人政策競爭。然而,中國是否透過資訊操作、網路傳播、地方交流或其他方式影響台灣選舉,本來就是近年國安機關及司法體系持續關注的問題。因此,「是否存在境外介選」與「個別民調是否屬於境外介選工具」實際上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後者仍需要具體證據才能建立直接關聯。另一方面,高雄對民進黨的重要性確實遠超過一般地方選舉。高雄長期是綠營重要政治基地,一旦年底失去執政權,其政治象徵意義將不僅是地方政權輪替,也可能被解讀為選民對中央執政表現的期中評價,進而牽動賴清德在民進黨內的領導權威以及2028年連任布局。近期蔡英文也重新活躍於地方選舉輔選,包括參與新北市長參選人蘇巧慧的競選活動,更使民進黨內部不同政治領導人的輔選角色受到關注。蔡英文今年5月即曾與蘇巧慧共同出席競選辦公室活動,展現其卸任後仍具有相當政治影響力。因此,賴清德此次在高雄提出「北戴河會議」與中共介選問題,可以看成2026選戰出現的一個重要轉折。高雄市長選舉已逐漸由地方治理競爭,向中央執政成績、兩岸政策、島內安全及資訊戰等議題擴張。未來幾個月真正值得觀察的,將不只是賴瑞隆與柯志恩支持度的消長,而是中共介選議題是否持續成為全國性選戰主軸,以及相關指控能否提出更具體、可供公共檢驗的事證。若兩岸與國安議題持續升高,2026九合一選舉可能不再只是地方首長的期中選舉,而將提前成為2028大選政治論述與選民結構重新排列的一次重要測試。廢監院不能只剩政治口號 陳永興:制度改革須先回答監察權何去何從立法院審查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再度牽動台灣延續多年的「廢除監察院」制度爭議。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永興日前在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備詢時表示,他並不反對廢除監察院,甚至長期主張台灣應朝三權分立的憲政體制發展,但若要改變現行五權憲政架構,就必須提出完整修憲方案,不能僅以一句「廢除監察院」取代制度設計。根據《聯合報》報導,在野黨近來主張透過修憲廢除監察院,相關議題也隨監察委員人事審查重新升高。陳永興面對立委詢問時指出,「只是一句話就要廢除監察院,這不是負責任的做法」,尤其在修憲尚未完成、替代制度也未建立之前,以凍結預算、人事杯葛或其他方式讓監察院實質癱瘓,恐形成憲政制度上的空窗。陳永興進一步以其他機關作為比較。他表示,如果社會認為治安表現不佳,不可能因此直接廢除警政署;同樣地,如果民眾對立法院表現不滿,也不能因此主張立即廢除立法院。這項說法所凸顯的核心問題,在於「機關存廢」與「機關改革」屬於兩個不同層次:前者涉及憲政體制重新設計,後者則涉及現有制度如何改善運作。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在質詢時則從人民陳情功能切入,指出監察院近5年受理人民陳情案件超過7萬5000件,如果監察院遭到廢除,這些原本透過監察體系處理的申訴、陳情及行政糾錯功能,未來究竟應由何種機關承接,必須在制度改革過程中提出明確答案。陳永興也認為,若缺乏替代機制,確實可能使部分民眾失去既有的申冤管道。不過,監察院本身的社會信任度同樣是改革無法迴避的問題。林俊憲在質詢時引用網路調查指出,有68%受訪者贊同廢除監察院。陳永興則回應,這項數字與社會對立法院的不滿程度相近。相關數據雖然仍須視調查方法、樣本結構及代表性加以判讀,但也反映監察院長期面臨功能定位、政治中立及實際監督成效等質疑。事實上,台灣是否維持監察院,早已不只是單一機關存廢問題,而涉及《中華民國憲法》五權體制如何進一步調整。若未來改採更接近三權分立的制度,現行監察院所掌握的彈劾、糾舉、糾正、調查、人民陳情及政府人權相關職能,就必須重新分配,其中可能涉及立法院、司法機關、行政監察機制,以及獨立的人權機構如何重新建構權限。因此,廢除監察院若真正進入修憲程序,政治攻防的焦點勢必從「要不要廢」逐步轉向「廢除之後怎麼辦」。包括人民陳情由誰受理、公務員違法失職如何追究、行政機關如何接受外部調查,以及政府人權委員會未來如何定位,都需要建立完整的制度銜接。面對監察院自身改革,陳永興則提出增加專業調查能量的方向。他表示,目前監察委員人數有限,其中部分委員另負責政府人權委員會業務,因此有必要提升調查人員素質及人力配置,並適度引進民間團體力量,甚至可以針對立法院質詢揭露的重大弊案主動展開調查,使監察權從被動接受陳情進一步轉向主動監督。從此次人事審查所呈現的朝野論辯來看,監察院的爭議已逐漸從單純的人事同意權攻防,延伸至台灣憲政體制改革問題。支持廢除者必須提出監察權重新配置的完整方案;主張保留者,同樣必須回答監察院如何提升公信力與監督效能。未來真正需要處理的,恐怕已不是一句「廢或不廢」,而是台灣究竟需要一套什麼樣的權力監督制度。【社論】當立院制衡走向政治否決——《經濟學人》警訊下的台灣民主困局英國《經濟學人》日前以台灣民主政治運作為題,將焦點指向國民黨主導的反對陣營與賴清德政府之間日益尖銳的政治僵局。行政院認為,文章真正關切的是反對黨利用立院多數阻擋預算、國防與產業政策;國民黨則反駁,問題根源恰恰在於賴清德政府缺乏協商意願,甚至以強硬政治路線加深朝野對立。同一篇國際媒體評論,在台灣立即被切割成兩套完全相反的政治敘事。這本身或許比《經濟學人》究竟批評誰,更值得觀察。台灣目前面對的問題,已不只是一般民主政府的朝野衝突,而是一種逐漸制度化的「雙重政治正當性競爭」:「總統掌握行政權」,但立院多數掌握在反對陣營手中。2024年大選形成「總統不過半、立院三黨不過半」的新政治結構之後,行政與立法之間原本應該透過協商尋找政策交集,實際發展卻逐漸演變為行政權與立院多數彼此否決。問題因此不再是誰比較會吵架,而是台灣民主制度是否開始出現「治理能力下降」的現象。這也是《經濟學人》評論值得注意之處。從民主政治原理而言,在野黨監督政府、刪減預算、要求行政部門說明政策,本來就是立院的基本權力。任何民主政府都不能以「政府安全」為理由要求立院無條件通過預算,更不能把所有反對意見直接等同於阻礙政府發展。因此,國民黨要求防務採購必須說明成本、效益、作戰需求、採購程序與財政負擔,本身具有民主正當性。但問題在於,監督與否決之間存在一條非常重要的界線。當總預算長期延宕,重要憲政機關人事持續陷入僵局,而防務、無人機與產業政策也陸續成為朝野政治角力工具時,立院行使的究竟仍然是「政策監督權」,還是逐漸轉變為「政治否決權」,就成為外界評價台灣民主品質的重要指標。尤其無人機政策具有特殊意義。俄烏戰爭已經證明,低成本、大量化、分散式的無人載具正在改變現代戰爭型態。行政院提出《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規劃自2026年至2031年底籌編最高新台幣2100億元,採購濱海監偵型、濱海攻擊型無人機及小型自殺無人艇,其目的不只是增加武器數量,更企圖藉政府需求建立台灣自主供應鏈。這使無人機政策同時具有「國防政策」與「產業政策」兩種性質。如果立院認為2100億元規模過大,當然可以要求行政部門提出數量、價格、產地比例、作戰效益與產業回饋機制;但如果整項政策因政黨對抗而無法進入實質審查,問題就從「監督政府」轉變成「政府是否仍具有重大政策決策能力」。對台灣而言,這尤其危險。因為台灣並不是處於一般地緣政治環境。中國軍機、軍艦、海警與灰色地帶行動已經形成長期壓力,美國、日本與歐洲國家觀察台灣時,除了關心台灣有沒有民主選舉,也開始關心另一個更現實的問題:台灣的民主制度究竟能不能產生有效治理?這才是《經濟學人》評論背後更深層的國際訊號。然而,行政院若因此把全部責任歸咎於在野黨,同樣可能忽略另一半問題。少數政府本來就必須付出更高的協商成本。賴政府既然沒有立院多數,就不能仍以單一政黨過半時期的政治模式推動重大政策。行政權必須學會交換、妥協、說服,甚至接受部分政策被修改。否則「在野黨杯葛」與「執政黨拒絕協商」將成為彼此永無止境的政治指控。這正是目前台灣政治最危險的地方:藍綠雙方都可以找到理由證明自己是在「保衛民主」。執政黨認為,在野黨利用立院多數阻擋國防與島內建設;在野黨則認為,自己是在阻止行政權擴張與鉅額預算失去監督。雙方論述各有支持者,結果卻可能形成一種「互相否決的民主」。民主制度最怕的並不是衝突,而是衝突無法轉化成決策。這場爭議同時已經開始進入2026地方選舉,甚至可能延伸到2028大選。對民進黨而言,最有利的選舉敘事,是把地方選舉逐漸提升成「政府能不能正常運作」的信任投票;對國民黨而言,則必須證明自己的立院多數不是單純反賴,而是具有治理能力的「準執政聯盟」。因此,真正承受壓力的其實不只是賴清德,也是國民黨。如果反對黨只能證明自己有能力阻止政府,卻無法提出完整的國防、能源、產業與財政替代方案,那麼到了2028年,選民勢必追問:一個擅長否決的政黨,是否也有能力治政府?反過來說,如果賴政府持續把所有政治僵局歸責立院,而不能建立新的少數政府協商模式,2028年選民也會提出另一個問題:一個無法與立院多數共處的政府,是否具有整合政府的能力?所以,《經濟學人》的評論不應只是藍綠各取一句、拿來攻擊對方的國際文宣。它真正值得台灣政治人物警惕的,是台灣民主正在從「政黨競爭」走向「制度競爭」:行政權與立法權都擁有民主授權,卻缺乏解決僵局的政治機制。台灣下一階段民主成熟與否,關鍵已經不只是能不能完成一次公平選舉,而是選舉結束之後,不同政治力量能否共同維持政府基本運作。在野黨不能把「制衡」變成「癱瘓」;執政黨也不能把「島內安全」變成拒絕協商的通行證。真正成熟的民主,不是誰成功挾持誰,而是任何政黨都無法挾持政府。這或許才是《經濟學人》這篇評論留給台灣最值得思考的一句潛台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