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論

病人自主權利法 病主法預先做好決定 圓滿走完人生最後一哩路

■ 映丞 病人自主權利法(Patient Autonomy Act)是台灣的一項醫療法規,旨在保障病人的自主權利和意願,使他們能夠在醫療處境中做出重要的醫療決策。病人自主權利法是臺灣的一項重要法規,旨在保障病人的自主權利,使其能夠提前做出對於未來醫療處置的決定。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病人可以與專業團隊進行溝通,制定自己在末期病情或不可逆狀態下的醫療治療方針,以達到適合個人期望的結束方式。這項法規的實施有助於減輕病人和其家人在面對嚴重疾病時的心理和生理壓力。此外,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機構和視訊諮商的服務,讓更多人能夠便利地參與這項程序。值得注意的是,病人自主權利法是建立在病人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基礎上。這強調了個人自主決策的重要性,同時也需要遵守法律所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於已經完成簽署的人數,顯示了民眾對於保障自己醫療自主權利的重視。總體而言,病人自主權利法為病人提供了一種重要的保障機制,讓他們能夠主動參與自己的醫療決策,減輕病患和家人的負擔,並確保其意願得到尊重和執行。這對於臺灣的醫療倫理和病人權益保護方面有著積極的影響。病人自主權利法在臺灣法規體系中具有以下特色:病人主體性:這是臺灣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法律強調病人的自主權利,尊重病人在醫療處置上的個人意願和價值觀。預先決定:病人自主權利法提供了預立醫療決定的機制。病人可以在健康狀態良好時,預先與醫療團隊進行諮商並制定未來可能面臨的醫療處置方針。這使得病人能夠在疾病進展到無法表達意願或無法做出決策的狀態下,仍能按照自己的意願獲得適當的醫療照護。醫療諮商:法規強調病人與醫療專業團隊之間的諮商與溝通。病人可以透過與醫師、護理師、心理師和社會工作人員等專業人員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瞭解病情和治療選項,以做出符合自己價值觀和期望的決策。病情範圍限定:病人自主權利法將預立醫療決定限定在特定的臨床條件下,例如末期病人、不可逆的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等。這些病情需要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條件,才能啟動預立醫療決定。專業諮商機構:法規明確指出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機構和視訊諮商的服務。這些機構由醫療專業人員組成,負責提供病人所需的資訊和諮詢,協助病人做出明智的醫療決策。這些特色使得病人自主權利法成為一項重要的法規,對病人與家人有以下優點:紓解親人負擔:病人自主權利法的實施可以紓解親人在病人疾病處理上的負擔。過去,當病人無法表達意願時,親人可能需要代為做出艱難的決定,承擔巨大壓力。透過預立醫療決定,病人可以在健康時期規劃自己的照護,減輕親人的負擔,同時確保自己的意願得到尊重。促進專業倫理:病人自主權利法強調醫療專業人員的角色,將他們定位為提供諮詢和協助的重要角色。這有助於提升醫療團隊的專業倫理,尊重病人的意願,並確保病人在醫療處置上獲得合適的照護。強化病人權益保護:病人自主權利法的實施加強了病人的權益保護機制。病人可以透過合法的預立醫療決定書,明確表達自己的意願,避免不必要的醫療處置或無謂的痛苦。法規確保病人的意願受到法律保護,並規範了醫療機構和醫護人員在執行醫療處置時的法律責任和義務。推動醫療倫理研究與討論:病人自主權利法的出現也促進了關於醫療倫理的研究和討論。這涉及到醫學倫理學、法律倫理學和社會倫理學等領域的專家,一同探討醫療決策、個人自主權、家庭價值觀和社會價值觀等議題。這種跨學科的討論有助於推動醫療倫理意識的提高,這種跨學科的討論有助於推動醫療倫理意識的提高,促使社會對於病人權益和自主決策的重視。醫療倫理研究和討論的進展可以引導醫療專業人員更深入地思考道德和倫理問題,並在醫療實踐中遵循最佳的倫理原則和準則。此外,病人自主權利法的實施也提醒公眾關注末期照護、生命倫理、病人尊嚴等議題。社會上出現了更多關於病人權益、生命價值和死亡尊嚴的討論和辯論。這種公眾討論有助於塑造社會對於醫療決策的價值觀念,並推動相關政策和法規的發展。總結而言,病人自主權利法的特色在於尊重病人的自主權利,提供預先決定的機制,強調醫療諮商和專業倫理,保護病人權益,同時促進了醫療倫理意識的提高和社會對於醫療議題的關注。這項法規的實施為病人提供了更大的自主權,使其能夠以尊嚴和自主的方式面對末期疾病和醫療處置,同時也促進了醫療專業和社會的進步。透過預立醫療決定和醫療代理人的制度,病人可以在健康狀態良好時預先安排自己未來可能遇到的醫療情境和治療選項。這包括在末期病情下是否選擇接受維持生命治療、是否接受營養餵養,以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疾病狀況或難以忍受的痛苦時,所選擇的治療方式或拒絕接受治療的意願。病人自主權利法強調病人的意願應優先於其他人的決策,並提供法律保障,使病人能夠主動參與醫療決策的過程,確保其尊嚴和權益的保護。這有助於解除親人子女在病人狀態惡化時面臨的沉重壓力,讓病人能夠以符合其價值觀和意願的方式善終。通過這項法規,台灣建立了一個跨學科的醫療倫理討論平台,促進了醫療專業人員、法律專家、倫理學者和社會工作者之間的合作。這種跨學科的討論有助於提高醫療倫理意識,推動對於病人自主權利的尊重和保護。總結而言,病人自主權利法的特色在於強調病人的自主權利,並建立了一個制度化的機制,使病人能夠預先做出醫療決策並指定醫療代理人,以確保其意願得到尊重。這項法規的實施有助於保護病人的權益,促進醫療倫理的發展,並提升整個醫療體系對病人尊嚴和自主權的關注。

【就事論世】疫情後國際旅遊業挑戰與轉機並存

■ 理應 隨著全球新冠疫情的風險逐漸降低,各國紛紛開始鬆綁國際旅遊限制,企圖吸引各地觀光客,以振興經濟並恢復旅遊業。然而,一些過去高度依賴中國遊客的國家,如泰國和柬埔寨,卻在今年面臨了觀光業的嚴重挑戰,情況不如預期。外媒分析,除了經濟下滑影響中國人出國旅遊意願之外,也因為社群媒體流傳赴泰旅遊恐遭綁架的謠言,8月初在中國上映的電影《孤注一擲》也產生廣大影響。這一部反詐騙熱門電影更嚇跑中國遊客。在疫情爆發前,泰國每年可以迎接超過1000萬名中國遊客,但今年迄今為止,只有約230萬名陸客造訪泰國,遊客數量驟降了約75%。更令人擔憂的是,泰國未來冬季旅遊季節(10-12月)的前景也不樂觀,預計不會有大規模的陸客團帶來觀光收入。報導分析指出,泰國失去中國遊客青睞的原因可能與社交媒體有關。泰國旅行社協會主席西迪瓦察指出,社交媒體平台上的許多內容都是關於泰國的負面信息。此外,最近在中國熱門的電影《孤注一擲》以泰國為背景,描述了中國遊客被騙入東南亞的詐騙園區,這使得中國民眾對泰國產生了恐懼和不安的印象,認為遊泰國是危險的選擇,因此中國遊客前往泰國的數量急劇下降。柬埔寨的情況更加嚴峻。柬埔寨旅行社協會主席蔡秀玲表示,她的旅行社至今尚未接待到中國遊客的生意。儘管在之前的9月和10月,有一些中國團隊曾表示有意前往柬埔寨,但最終也都紛紛取消了行程。蔡秀玲呼籲中國政府提供幫助,她指出,中國民眾一向聽從政府的指導,如果政府能夠采取積極措施,將對柬埔寨的陸客觀光業帶來重要的幫助。這一情況凸顯了國際旅遊業在疫情後仍然面臨著巨大的挑戰,但也提供了轉機的可能性。首先,各國旅遊業需要積極應對社交媒體上的負面信息,以改善形象並恢復中國遊客的信心。其次,電影和媒體的影響力不可忽視,因此,宣傳和宣傳活動應該更加積極地促進各國的旅遊景點和文化。最後,政府和旅遊業界應該合作,制定吸引中國遊客的政策和計劃,以幫助恢復觀光業。總之,疫情後的國際旅遊業面臨著重大挑戰,但這也是一個轉機,各國可以通過積極的措施和策略,重建觀光業,為經濟和文化交流注入新的動力。希望中國和其他國家之間的旅遊往來能夠盡快恢復,讓我們一同迎接更加繁榮的未來。

【說法】是維護司法公正還是用於政治操弄?

■ 映丞 最近臺北市議員侯漢廷提出了一項嚴重的指控,指責多名民進黨政治人物和媒體高管散佈關於服貿協定的虛假資訊,同時也對臺灣社會秩序構成了威脅。然而,臺北地方法院最近的裁決卻引發了廣泛爭議,引發了對司法公正和政治濫用的擔憂。臺北地方法院的不受理裁定引發了廣泛的討論和質疑。侯漢廷向法院提出的指控涉及多名民進黨政治人物和媒體高管,他們被控散佈關於服貿協定的虛假資訊,這明顯是一個引人注目的案件。然而,法院卻裁定不受理此案,這讓許多人感到困惑和不滿。侯漢廷的指控涉及多名民進黨成員,包括賴清德、蘇巧慧、范雲、王定宇、吳思瑤,以及媒體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等人。他們被指責在服貿協定問題上傳播虛假資訊,這種行為不僅誤導了臺灣民眾,還對社會秩序構成了威脅。這一事件引發了對司法是否受到政治操控的關切,以及對司法公正的信任度問題。在臺北地方法院的裁定之後,立委范雲在社交媒體上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她表示,這一切都是因為某位渴望獲得關注但卻未能實現的臺北市議員將司法訴訟當作了自己的政治工具。這種將司法用於政治博眼球的行為不僅耗費了寶貴的司法資源,還損害了司法公正的原則。范雲呼籲不要讓司法成為個別政治人物的工具,這是我們應該認真對待的問題。面對這一事件,我們需要重申維護司法公正和民主價值觀的重要性。司法應該是一個獨立、公正、無政治干預的機構,它的任務是保障法律的執行和維護社會秩序。政治人物不應該濫用司法資源來實現個人或政治黨派的目標,這會對民主制度造成嚴重損害。臺灣社會應該對司法公正保持高度警惕,同時也應該反對將司法用於政治目的的濫用。只有通過維護司法獨立和公正,我們才能確保民主價值觀在臺灣社會得以繼續存在和發展。政治人物應該遵循法律,而不是試圖操控司法來實現個人政治目標。在這個關鍵時刻,我們應該堅定捍衛司法公正和民主制度的價值觀。台灣很多人民並不相信司法公正,早先國民黨執政或現在民進黨執政都有這種現象,但是對於「濫訴」或「浪費司法資源」,人民是厭惡的,政治人物別把司法當作是爭取曝光的工具,這是應有的基本政治智慧。

【社論】《最低工資法》修正案獲得通過 堪稱保障勞工權益的新里程碑

近日,我們見證了一個重要的法案通過:《最低工資法》的修正。經過四年的討論和努力,行政院終於通過了這項法案,旨在完善最低工資制度,確保勞工及其家庭的生活品質。這項修正法案帶來了一系列重大變革,包括將消費者物價指數納入考量、建立最低工資審議會、明確工資調整程序、評估對經濟的影響、以及強化違規處罰,這些都將有助於維護我們勞工的權益。首先,這項法案成立了「最低工資審議會」,由來自不同領域的委員組成,以社會對話的方式制定最低工資調整方案。每年第三季度,審議會將召開會議,確保最低工資調整能按時進行,這將提高決策的透明度和參與度,確保各方的聲音都能被聽到。其次,這項修正法案明確了參考指標,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列為必須參考的指標之一。這一決定基於各方的共識,旨在使最低工資的調整更加穩定和具彈性,以應對經濟和社會情勢的變化。第三,法案建立了明確的最低工資議決和核定程序,強調以共識為原則。如果無法達成共識,則可進行多數決定。此外,法案還規定了行政院必須在接到審議結果後予以核定,以消除對最低工資調整的不確定感。這一規定將確保政府按照審議會的建議行事,而不會無故退回法案。另外,修正法案設立了跨領域研究小組,負責評估最低工資對經濟和就業狀況的影響,並提供審議會參考。這將有助於制定更具根據的政策,確保最低工資調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最重要的是,這項法案加強了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它明確規定,雇主和勞工必須遵守最低工資,否則將面臨罰款,甚至可能公開曝光。這將有助於確保法案的執行,並減少對最低工資規定的違反。然而,我們也注意到,修正法案中刪除了一項重要的規定,即「行政院應於接到審議結果20天內核定」,以及「二次審行政院不得退回」。這引起了一些關注,擔心政府可能在核定最低工資時遲疑不決。然而,我們相信,行政院將在核定最低工資方面保持高度的負責任和效率,並不會無故延遲決策。此外,法案的其他條款和規定仍然確保了最低工資的合理調整。這項《最低工資法》的修正代表了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將對我們的社會和勞工帶來積極的變革。它確保了勞工的基本權益,提高了最低工資調整的透明度和參與度,並加強了對違規行為的處罰。我們期待這項法案的順利實施,以實現更加公平和健全的最低工資制度,從而支持我們勞工及其家庭的經濟生活。

【話山論見】食品標示與實質轉型的重要性

■ 理應 近期台中市衛生局揭發了兩家替中央畜產會代工的液蛋製造廠,使用進口蛋卻將產地標示為台灣的事件。這一事件引起了對食品標示法規和實質轉型的深刻思考。農業部、食藥署以及各相關單位之間的認知落差,以及對於食品加工程序的評估,都值得我們關注。本文將就這些問題進行探討。食品標示一直以來都是食品業界和政府監管機構的一個重要議題。標示的準確性對於消費者的權益至關重要,因為它們需要根據標示來做出購買決策。然而,這個事件顯示,不僅僅是液蛋,還有其他食品,都可能存在著對標示方式和實質轉型的誤解。農業部認為,根據特定條款,將進口蛋的產地標示為台灣是合理的。然而,食藥署的觀點則不同,他們認為進口的雞蛋經過洗選、打成液蛋等過程後並未發生實質轉型,因此應該按照原料來源國標示。這個爭議引出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食品加工程序何時可以被視為實質轉型?這對於未來的標示法規和食品業界有著深遠的影響。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提供了一個有趣的例子,生雞蛋加工成滷蛋可以被視為實質轉型,但白煮蛋、茶葉蛋等卻可能不符合這一標準。這顯示出食品加工程序的多樣性,也讓我們思考何時應該強制標示原料的原產地。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需要仔細的考慮和討論。在這個事件中,中央畜產會對標示方式的誤解也受到了關注。這再次強調了教育和溝通的重要性。政府機構應該積極地向業者和公眾解釋標示法規,以確保每個人都理解並遵守相關法律。最後,這一事件也提醒我們,食品標示的透明度和正確性至關重要。消費者應該能夠信任標示,而政府應該確保法規足夠清晰,以便監管和執行。我們期望政府機構和食品業界能夠共同努力,確保食品標示的準確性和透明度,以保護消費者的權益。總之,這起事件提醒我們標示法規和實質轉型的複雜性,並強調了教育、溝通和透明度的重要性。我們希望政府和食品業界能夠共同努力,確保食品標示的合法性和準確性,以維護消費者的權益並建立更加可信的食品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