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德信證券前董事長林冠百被控為償還自身債務,假藉以子公司德信創投虛偽收購獨身貴族等3公司股權等方式,掏空1億1525萬元,還製造金流斷點,隱匿犯罪所得。台北地檢署8日將林冠百等3人依違反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

檢方指出,自2017年9月至2019年2月擔任德信證券董事長的林冠百,2018年7月間向金星國際投資借款320萬美元及新台幣300萬元,為解決自身債務償還問題,利用對德信證券及子公司德信創投的控制力,安排虛偽交易挪用公司款項私用。

林冠百找來時任德信創投董事長吳昌陽、獨身貴族公司股東馮冠皓配合,假藉以德信創投虛偽收購獨身貴族公司、伸地公司、坤冠公司股權方式,掏空德信證券、德信創投公司達新台幣1億1525萬元,挪以供林冠百償還借款及個人投資之用。

林冠百、吳昌陽為隱匿犯罪所得,共謀安排帳戶,製造金流追查斷點,藉此將款項予以私用。獨身貴族、伸地公司發現後向調查局告發,德信證券、德信創投公司也提起告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林冠百、吳昌陽、馮冠皓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刑法偽造文書等罪,8日依法起訴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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