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

太魯閣號事故車廂再發現遺骸與牙齒送驗

〔本報綜合報導〕台鐵太魯閣號事故發生至今2年多,日前竟在事故車輛的車廂發現18片遺骸及2顆牙齒,另有非車廂物品94件。桃園地檢署表示,疑似遺骸碎片及牙齒均已送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進行DNA型別鑑定,非車廂物品也已交由台鐵管理局儘速進行招領事宜。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於2021年4月2日,行經花蓮清水隧道北口時,與滑落軌道的工程車發生碰撞,造成49人死亡、逾200人輕重傷;受損最嚴重的第7、8節車廂被保留在台鐵富岡基地園區。交通部日前邀請日本專家到台鐵富岡機廠事故車輛暫存紀念園區追悼罹難者,罹難者家屬團體「太魯閣的眼淚」發言人王薇君在車廂內找到1片疑頭蓋骨;鐵路警察局刑大鑑識人員與台鐵人員再次搜查太魯閣號事故第7、8節車廂,發現共有18片疑似遺骸碎片,另有2顆牙齒,非車廂物品則有94件。受邀來台參加台鐵安全改革研討會的日本教授安部誠治說,這件事讓他驚訝萬分,台鐵在談預防事故前應先檢討這狀況。除追究太魯閣事故原因,也應追究為何事隔2年多還發生這種事,列車要保存搬動時為何沒有檢查。JR西日本在2005年發生福知山線事故,造成107人死亡、506人受傷,罹難者家屬自發性組織「4.25網絡」,要求JR西日本找到事故發生的真正原因,18年來JR西日本的事故減少78%。交通部長王國材說,台鐵安全改革也需要外部監督力量, 台鐵太魯閣號事故後,罹難者家屬組成「太魯閣的眼淚」,現在台鐵改革的外部監督委員會也已成立,13名委員除太魯閣號事故罹難者家屬代表、學者外,前交通部長賀陳旦也參與,他感謝太魯閣事故罹難者屬化悲憤為力量,這也是促使台鐵改革最大的動力。

校方認定豐原高中生霸凌案不成立 民代批調查荒謬至極

〔本報綜合報導〕台中市豐原高中1名學生疑遭師長霸凌,今年2月輕生,校方二次進行調查,均認定霸凌不成案。台中市副市長王育敏表示,市府看到校方調查報告覺得相當離譜、不能接受,教育局已退回,會要求學校針對外界疑問公開說明;人本基金會8月30日陪同學生家長召開記者會表示,無法接受校方調查結果,內容以輔導管教掩飾所有行為,決定提出申復。人本教育基金會和多位民代30日陪同學生家長開記者會,並公佈調查報告裡的問卷調查結果,怒斥整個過程荒謬至極。該份問卷調查以各班學號尾數3的學生做抽樣調查,詢問「你認為學務人員對本校同學在校期間的管教是否合理」、「你認為以下學務人員對本校同學在校期間的處罰是基於必要管教或惡意傷害」,但該份調查竟直排除有直接關係的當事班級看法,做出「難認全體學務人員會有故意針對學生施予懲罰之管教行為」、「管教失當程度分別為輕度到中度」的結論。市議員張家銨批評,調查事實真相竟對不清楚事情始末的人做問卷,「請問是在寫論文、做量化調查嗎?」且設計內容有引導之嫌、每班公開抽5個人,「請問學生敢如實回答嗎?」市議員王立任說,問一些和事件無關的人、把相關的人排除,這樣的結論社會能接受嗎?家長怎麼放心把孩子交給學校?立委張廖萬堅指出,從90頁的調查報告中,發現調查過程令人瞠目結舌;對一個未成年孩子經常針對性不分時段搜身、透過廣播公開叫名字、要求簽不違反校規切結書,還指控偷竊、吸毒,威脅不認罪、不配合驗尿就要送少年法庭,以輔導管教之名掩護貶抑、欺負的罪行,最後把孩子逼上絕路,「如果這樣不叫霸凌,什麼是霸凌?」

郭辦否認「郭上侯下」 連勝文:若未堅持願擔誤解之責

〔本報綜合報導〕鴻海創辦人郭台銘本周一宣布投入2024大選,國民黨副主席連勝文爆料,他曾受黨主席朱立倫指派與郭台銘交流,郭堅持「郭上侯下」才導致雙方談不下去,但郭台銘競選辦公室完全否認有此一說;連勝文8月31日凌晨回應,坦言並未親自與郭董會面,若郭台銘方面並未堅持郭上侯下,他願意承擔所有誤解之責。郭台銘宣布參選後,連勝文接受廣播專訪時透露,3週前他受黨主席朱立倫指派與郭台銘交流,獲得答案卻是「郭上侯下」;他認為,雙方需要彈性才能談下去,既然郭董不給任何彈性,國民黨也不會退讓。對此,郭台銘辦公室8月30日深夜發出聲明表示,郭台銘過去一個月內並未與連勝文見面或用任何方式聯繫。郭台銘的兒子郭守正,過去一個月亦未與連勝文見面,兩人互動僅於通訊軟體,連勝文提及到欲安排見面會商,但因行程緊湊,最終並未安排會面。郭辦強調,連勝文對於與郭守正互通訊息的解讀可能有落差,導致後續出現「郭台銘要求侯下郭上」的新聞報導,這部分明顯與事實不符。連勝文8月31日向媒體澄清,「本人並未與郭董事長會面,而是與他的親人聯繫」。並指出,若郭董認為他對訊息解讀錯誤,亦即表示郭董方面並未堅持「侯下郭上」,「本人願意承擔所有誤解之責、只望能在不設任何前提之下共謀未來,以蒼生為念,相忍為國,勝文個人毀譽並不重要。」連勝文強調,「國民黨絕對願意以大局為重,以誠意溝通,努力團結所有在野力量!」

城中城大火黃格格仍判無期徒刑 死者家屬痛批「殺人者應償命」

〔本報綜合報導〕高雄市城中城大火46死43傷案,嫌犯黃格格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檢方不服上訴要求改判死刑,高雄高分院8月30日二審宣判,黃改依殺人罪判刑,但合議庭認黃僅是「間接故意」,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不以最重的死刑量刑,刑度仍維持一審的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本案起因,黃格格懷疑郭姓男友與前女友藕斷絲連,2人常為此大吵,2021年10月13日晚間10時,黃與郭在城中城1樓小套房內飲酒,又為感情事大吵,郭懶得爭辯先離開,獨留黃女1人,黃懷疑郭又跑去找前女友,氣得把未熄滅的香灰倒在皮沙發上就離開,不到15分鐘延燒整棟大樓,造成46人死亡慘劇。高雄高分院二審合議庭縱合事證,黃格格縱火前曾傳訊給郭姓男友「你想看的事情,我一定做給你看」、「這一次一定不會騙你」,另依據台灣司法心理學會鑑定結果,發現黃格格性格衝動,報復心強,同理心低,還曾有教唆她人丟擲汽油彈的前科,即便無殺人的直接故意,但她將沉香餘燼丟在沙發上,使沙發起火延燒整棟大樓,仍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改依殺人罪論處。根據刑法放火罪刑度,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殺人則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死刑,雖殺人可處死刑,量刑較放火罪為重,但合議庭認為黃格格僅是「間接故意」殺人,不符合公政公約的「情節罪重大之罪」,不能科處死刑。城中城死者家屬聽聞黃格格仍未判死極為不滿,認為若未給黃處以極刑,是否未來只要心情不好,大家都能放火燒毀住宅,反正也不會判死,痛批「殺人者就應該償命,每次社會上有殺人案件,就說要遵守聯合國兩公約不能判死刑,難道台灣是聯合國會員嗎?」

冷氣砸死女大生 確定犯罪被害補償180萬元

〔本報綜合報導〕一名21歲政大女學生7月時在新北板橋區新埔捷運站2號出口附近等公車,竟遭從高樓墜落的冷氣機砸死。新北地檢署8月29日開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會,認定女大生因事實明確的犯罪行為死亡,確定將補償死者家屬180萬元,讓不少網友質疑「人命只值180萬」?對此,律師林智群指出,這是國家為了保護被害人,先補償給被害人家屬的金錢,上限就是180萬,家屬後續還是可以向冷氣工人或廠商求償。自7月1日施行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新法,強調透過公私協力的方式擴大服務內涵,同理並落實對犯罪被害人各項權益的保障,修正重點以提升犯罪被害人保護層級、從代位求償改為社會補助、就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需求,提供必要協助或採取適當保護措施等;此法規定因犯罪導致死亡,被害人遺屬可申請遺屬補償金180萬。由於新法對補償金審議發放作業,將以申請從簡、審議從速、金額從優為原則,因此被害人家屬將可快速獲取補償金。法務部保護司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協助女大生家屬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另將提供女大生家屬必要的法律、心理諮詢,若家屬有需求,另將請律師協助家屬對出事故的包商、工人向法院提起民事求償訴訟。新北地檢署8月29日下午邀集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針對此案開會審議,委員依據申請資料認定女大生是因犯罪行為造成死亡結果,決定補償女大生家屬180萬元。